根据《银河国际网址9992019人才推荐管理办法(暂行)》文件精神,现面向公司全体员工和各级党组织推荐或自荐外部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1.具备集团公司《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员工招聘录用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条件:
(1)政治坚定,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业绩突出。熟悉本行业务,具备胜任企业领导工作的履职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3)作风民主。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4)群众公认。具有良好职业素养、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名。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25-45周岁,具有在其它建筑类企业工作5年以上工作经历。
3.考取并持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房建、市政、公路专业)、注册造价师、注册公路试验检测工程师(道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交通工程)等注册类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4.在房建工程领域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或专业技术特长。
有意向者请将被推荐人或自荐人本人简历、《自荐登记表》《推荐人才登记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及荣誉证书等)电子版发送到邮箱:723634505@qq.com。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2月31日
咨询电话:0851-88902665
附件:1.《自荐登记表》
2.《推荐人才登记表》
3.《银河国际网址9992019人才推荐管理办法(暂行)》
党委干部(人力资源)部
2018年9月24日
附件1
自 荐 登 记 表
自荐职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 性 别 | 身份证号码 | |||||||||||||
出生年月 | 民 族 | 婚姻状况 | □未婚 □已婚 □离异 | ||||||||||||
政治面貌 | 籍 贯 | 电子信箱 | |||||||||||||
移动电话 | 其他联系方式 | ||||||||||||||
教育经历 | 起止时间 | 就读高等院校 | 专业名称 | 学历 | 备注 | ||||||||||
工作实习 经历 | 起止时间 | 工作单位 | 职务/工种 | 工作地点 | |||||||||||
持有证书 | 证书名称 | 颁发部门 | 取证时间 | 有效期至 | |||||||||||
年 月 | 年 月 | ||||||||||||||
年 月 | 年 月 | ||||||||||||||
年 月 | 年 月 | ||||||||||||||
家 庭 成 员 | 称谓 | 姓名 | 年龄 | 职务 | 工作单位 | 住 址 | |||||||||
英语水平 | 计算机水平 | ||||||||||||||
个人特长 兴趣爱好 | |||||||||||||||
推荐人 | 姓 名 | 职 务 | 联系方式 | 工作单位 | |||||||||||
集团内亲属 □有 □无 | 姓 名 | 称 谓 | 职 务 | 工作单位 | |||||||||||
本人如实填写以上全部内容,如有虚假,愿承担责任。 签字确认: | |||||||||||||||
附件2
推荐人才登记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推荐人姓名 | 性 别 | 年龄 | ||||||
所在公司 | 部 门 | 职务 | ||||||
入职时间 | 联系电话 | |||||||
被推荐人姓名 | 被推荐人 拟应聘岗位 | |||||||
被推荐人社会职务 (任何团体、协会职务) | 被推荐人 持有证注册类证书 | |||||||
被推荐人所获最高荣誉 成果或奖励 | ||||||||
推荐人与被推荐人关系 | □家庭成员 □直系亲属 □旁系亲属 □同学 □朋友 □其他 | |||||||
对 被 推 荐 人 的 评 价
| (可从被推荐人教育经历、工作履历、经验、业绩、人际关系、管理能力、专业能力等维度进行评价) | |||||||
本人承认以上信息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责任。 签字确认: | ||||||||
附件3
银河国际网址9992019
人才推荐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落实人才强企战略,全面激发公司内部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广泛吸纳优秀外部人才踊跃加盟,进一步助推企业拓宽引才渠道、搭建聚才平台、提升育才质量、打造爱才文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党委鼓励全公司在职员工充分利用自身人脉资源和社会关系为企业引荐市场开发、资本运营、施工管理、国际工程及其他企业急需紧缺专业领域的管理或技术人才。
第三条 人才推荐类型为:内部员工自荐和推荐、外部人才自荐和推荐。其中,推荐人为公司全体员工和各级党组织。
第四条 自荐、推荐的空缺岗位及招聘信息,由集团公司或公司党委干部(人力资源)部通过内、外部有关媒体平台,定期或不定期予以发布。
第五条 人才推荐须遵循下列原则:
1.党管人才、公开公正原则;
2.注重实绩、唯才是举原则;
3.盘活资源、择优聚才原则;
4.依法管理、人事回避原则。
第六条 组织领导
公司党委成立人才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公司干部人才管理相关制度,对人才推荐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全面指导、综合协调、审核把关、实施推进。领导小组由公司主管领导担任组长,公司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公司机关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干部(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才推荐工作的具体实施与组织。
第七条 人才自荐、推荐的组织管理工作在公司党委领导下,由公司党委干部(人力资源)部牵头、相关单位配合实施,具体职责如下:
(一)公司党委干部(人力资源)部主要职责:
1.根据企业管理实际,积极开展人才自荐和推荐工作;
2.负责编制、申报公司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计划,上报集团公司党委干部(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执行;
3.负责指导公司所属各单位人才自荐和推荐工作的协调、落实、审查工作;
4.负责外部引进人才的入职手续办理及日常培训、考核与管理。
(二)公司所属各单位主要职责:
1.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梳理急需紧缺专业领域的管理或技术人才,不定期上报公司党委干部(人力资源)部;
2.根据集团公司或公司发布的招聘信息积极发动、引导本单位符合条件人才自荐、推荐。
第八条 人才自荐、推荐采取逐级推荐方式进行,一般不受理越级推荐。
第二章 内部人才自荐和推荐
第九条 内部人才自荐和推荐主要由集团公司或公司党委干部(人力资源)部发布空缺岗位需求,采取员工自荐或推荐报名,以公开竞聘上岗的方式进行。
第十条 内部人才推荐人担任职务不得低于被推荐人职务。
第十一条 内部公开竞聘上岗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发布通知、人才自荐或推荐、资格审核、竞聘演讲、能力测评、素质测评、确定人选、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公示任职等。
第十二条 对经过选拔、考察符合任用条件但未能任用的人才,可优先推荐纳入集团公司“青蓝计划”进行储备、培养、使用。
第三章 外部人才自荐和推荐
第十三条 外部人才自荐和推荐主要由集团公司、公司发布岗位招聘信息,采取外部人才自荐、推荐进行报名。
第十四条 基本条件
1.被推荐人应当具备集团公司《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员工招聘录用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公司干部人事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条件,且具备丰富管理经验或专业技术特长;
2.自荐人和被推荐人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履历,推荐人对被推荐人履历真实性负责;
3.如被推荐人曾在集团公司工作过,离职时间必须为六个月以上、且不属于非正常离职(包括试用期不合格、被公司辞退、因违反党纪国法及企业规章制度被公司开除、私自离职等)。
第十五条 自荐程序
外部人才自荐,可直接向发布信息的集团公司或公司党委干部(人力资源)部提交自荐材料,经审核面试,报请集团公司审批后,办理入职手续。
1.自荐人根据发布的岗位招聘信息,将简历情况提交信息发布单位(简历见附件《自荐登记表》,并附相关证件复印件,如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及荣誉证书等);
2.对自荐人进行资格审核并及时反馈审核结果;
3.人才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面试和笔试;
4.公司党委经集体研究后报请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办理入职手续。
第十六条 推荐程序
1.推荐人根据集团公司或公司发布的岗位招聘信息,将符合任职条件的被推荐人简历情况提交公司党委干部(人力资源)部(简历见附件《自荐登记表》,并附相关证件复印件,如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及荣誉证书等),同时提交推荐人填写的《推荐人才登记表》;
其中:个人向党组织推荐人才,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
2.推荐人与被推荐人关系应为家庭成员、直系亲属、旁系亲属、同学、朋友或其它。
3.公司党委干部(人力资源)部对被推荐人进行资格审核并及时反馈审核结果;
4.公司人才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面试和笔试;
5.公司党委经集体研究,按照干部管理规定,将推荐结果上报集团公司党委干部(人力资源)部,经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审批或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后予以批复;
6.根据批复结果,办理被推荐人录用或调入等相关手续。
第十七条 被推荐人才正式录用后,须严格按照集团公司人〔2017〕101号《关于印发<银河国际9992019官网员工招聘录用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的通知》,进行管理、考核、使用;如被推荐人才未被录用,公司党委干部(人力资源)部保留被推荐人才个人信息,以备有相应岗位空缺时优先考虑,同时须记录推荐人信息备档。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公司党委干部(人力资源)部随时收集岗位空缺信息、适时开展人才自荐和推荐工作,招聘岗位须符合单位定编定岗要求。
第十九条 推荐人自提交被推荐人资料时起不再参与后续录用环节;严格杜绝推荐人为达到推荐成功目的,故意做出违反人事制度、未如实反应被推荐人信息以及影响录用决定等行为。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公司党委干部(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执行。